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搜索手段

1. 搜救犬搜索
搜救犬分隊通常由兩隻搜救犬及其馴犬師和一名隊長組成。任務開展初期一般部署兩支搜救犬分隊參與搜救。
搜救犬分隊隊長對被搜索區域的地形、結構特點進行分析後,標示出所有重點信息,並將結果報送指揮部。
一支搜救犬分隊發現有倖存者的可疑區域後,隊長應將該分隊調離該區域。同時派遣一支分隊對該區域再次搜索。如果第二支搜救犬分隊確認該區域有倖存者,則標記該區域。隊長隨後將標記結果報送搜救行動指揮部,以便採取後續營救行動。
2. 技術搜索
主要使用聲波、振動監聽設備進行搜索。如必要,也可使用光導纖維設備、紅外熱成像(如果條件許可)等設備。
應使用大功率揚聲器或其他設備,向廢墟中的倖存者喊話。倖存者應發出重複信號(如連續敲牆),搜索區域應盡量保持安靜。隨後,應另派一位儀器搜索人員對可疑地區進行確認,並將標記結果盡快報送搜救行動指揮部。
光導成像設備可精確定位廢墟空穴中的倖存者,配合混凝土錘或鑽使用尤為有效。搜救人員可在坍塌建築物表面鑽觀察孔,用光導成像設備快速偵測。該設備可以清楚看到倖存者,通常不需要進行二次確認。操作人員應對該區域地形、結構特點進行分析,並標示可用信息,以便開展後續救援行動。
3. 人工搜索
在受災區域內部署人工搜索,直接對空穴和狹小區域進行搜索,尋找倖存者。搜索人員也可排成隊列傾聽倖存者發出的聲音。
使用大功率揚聲器或其他喊話設備向被困的倖存者喊話並給予指示,搜索人員仔細傾聽並標示出有聲音的區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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