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跳 馬

男女運動員跳馬的助跑距離最長為25米。所有跳馬動作必須通過用手推撐跳馬來完成。第一次跳馬結束後,運動員應立即返回到開始位置,出示信號後,再進行第二次試跳。

  以男子跳馬為例,運動員在資格賽、團體決賽和全能決賽中必須完成一個跳馬動作。想獲得跳馬決賽資格的運動員在資格賽中必須跳兩個動作,這兩個動作必須是不同結構組的動作,而且第二騰空動作不能相同。

  在完成每一次跳馬動作之前,運動員必須向A組裁判員顯示該動作在規則中對應的動作號碼。號碼顯示牌可由他人幫助完成,出現顯示錯誤時不對運動員進行處罰。

  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,則A組裁判員和B組裁判員出示零分:

  1運動員有助跑,踩了助跳板和/或觸及馬而沒有做動作;

  2助跑中斷,運動員返回第二次助跑,所跳的動作極差以至無法辨認或腳蹬馬;

  3運動員兩次撐馬,即單臂或雙臂;運動員跳過沒有支撐過程,即兩手都沒有觸馬;

  4運動員沒有用腳先落地,這意味著至少有一隻腳必須在身體其它部分之前接觸墊子;

  5運動員故意側向落地;

  6運動員跳了禁止使用的動作(分腿,第一騰空空翻,上板前做了禁止動作);

  7在資格賽中,運動員想獲得單項決賽資格及在單項決賽中,運動員在第二跳時,重複第一跳的動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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