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適時推出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」被列為證監會2010年重點工作之首。本週二,同屬創新業務的股指期貨的交易細則徵求意見稿已經出台。有業內人士分析,融資融券與股指期貨應該是相伴推出。對於融資融券,哪些股票有可能成為標的呢?
根據滬深交易所《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》,融券標的應該具有下列特點:一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滿三個月;二是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,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;三是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;四是近三個月內日均換手率不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20%,日均漲跌幅的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的平均值的偏離值不超過4個百分點,且波動幅度不超過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00%以上;五是股票發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;六是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;七是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《大眾證券報》根據上述條件統計發現,滬深兩市滿足上述條件的大概有近500只個股。但是,東吳證券金融工程分析師張麗麗在接受《大眾證券報》記者採訪時表示,近三個月日均換手率不低於基準的20%,這使得工商銀行、中國銀行、中國石化等權重股瀕臨落選的邊緣,而且標的證券的選擇會隨著限售股解禁的情況而變化,影響比較大,特別是3月份後,標的證券會隨時出現變化,需進行持續跟蹤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