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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震後有機磷農藥中毒診斷及處理原則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tateray1352    時間: 2010-10-26 10:38     標題: 震後有機磷農藥中毒診斷及處理原則

1、流行病學特點:因經口食入了被有機磷農藥污染的食品;或誤把有機磷農藥當作食品或調料烹調的食品而致病。中毒食品為噴灑有機磷農藥不久的水果、蔬菜,用裝過有機磷農藥的容器盛裝的醬油、酒、油等。易感人群:無明顯的年齡和性別差異。
2、臨床表現:潛伏期大多在30 min以內,短者約10 min,長者達2 h。主要症狀及體征:出現毒蕈鹼樣、煙鹼樣和中樞神經系統症狀為主的全身性疾病,且伴有全血膽鹼酯?活性下降。
1 急性輕度中毒:進食後短期內出現較明顯的毒蕈鹼樣自主神經和中樞神經系統症狀,如:頭暈、頭痛、噁心、嘔吐、多汗、胸悶、視力模糊,無力等症狀,瞳孔可能縮小。全血或紅細胞膽鹼?活性一般在50%~70%。
2 急性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狀外,出現肌束震顫等煙鹼樣表現,以及瞳孔縮小、輕度呼吸困難、流涎、腹痛、腹瀉、步態蹣跚、意識清楚或模糊。全血或紅細胞膽鹼酯?活性一般在30~50%。
3 急性重度中毒:除上述膽鹼能興奮的表現外,全血或紅細胞膽鹼酯?活性一般在30%以下,出現肺水腫、昏迷、呼吸衰竭或腦水腫。中間肌無力綜合征:在急性中毒後1 d~4 d,膽鹼能危象基本消失且意識清晰,可出現肌無力為主的臨床表現,屈頸肌和四肢近端肌肉、腦神經支配的肌肉以及呼吸肌的肌力減弱或麻痺。
4 遲發性多發性神經病:在急性重度和中度中毒後2~4周,膽鹼能症狀消失,有的病例可出現感覺、運動型多發性神經病,神經—肌電圖檢查顯示神經源性損害。
3、對患者的處理: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,必要時迅速給予中毒者催吐、2%碳酸氫鈉溶液或清水洗胃,以排出未吸收的毒物。解毒治療:輕度中毒者單用阿托品等抗膽鹼藥;中度和重度中毒者,合用阿托品和膽鹼酯?復能劑(氯解磷定、碘解磷定等),但阿托品劑量應較單用時減少。敵敵畏、樂果等中毒時,由於膽鹼酯?復能劑的療效差,治療應以阿托品為主。對症和支持治療:使用吸氧、吸痰及抗泡沫劑等改善通氣;早期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以降低毛細血管的通透性,減少滲出,糾正肺水腫;中毒性腦水腫往往出現在眼底視乳頭水腫之前,可給予脫水劑;出現呼吸抑制時可給予呼吸興奮劑;抽搐者可應用興奮劑。中度和重度中毒者臨床表現消失後仍應繼續觀察數天,並避免過早活動,防止病情突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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