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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再婚家庭理財四項基本原則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bfrancis0714    時間: 2010-9-17 22:33     標題: 再婚家庭理財四項基本原則

改革開放以來,中國的離婚率呈現不斷上升之勢,同時也有眾多離婚者在經過心理調整之後又組建了新的家庭。但有關專家分析,再婚和第一次婚姻有很大不同,再婚者面臨著心理、人際關係、家庭經濟等方面的問題和壓力。許多再婚者有婚姻失敗的陰影,戰戰兢兢踏入新家庭,對另一方存有戒心,自然不自然地會在感情和經濟上有所保留,唯恐全部投入後,換來的是又一次傷害。同時,由於涉及第一次婚姻所生的子女,如果再加 上新婚後生育的子女,會使再婚者的家庭關係更為複雜,因而其家庭理財較之普通家庭更為困難。所以,再婚家庭理財應注意以下四項「基本原則」。

  一、可做婚前財產公證。多數再婚者再婚前會有個人積蓄,有的還會有工廠、店舖等固定資產。為了保持經濟上的合理平等以及防止婚姻破裂而引發經濟糾紛,雙方或一方婚前財產較大的再婚家庭,宜進行婚前財產公證,從而避免糾紛,更好地維護家庭和睦。

  二、多交流溝通。兩個經歷失敗婚姻的人重新結合在一起,一定要備加珍惜,特別是要注重加強家庭財務上的交流和溝通。一般來說,夫妻倆在家庭理財上如果一方注重穩健,一方注重收益,則雙方存在很好的互補性,可以相互學習和交流。單從理財技能上說,再婚生活,也是一個再學習的過程。

  三、宜實行AA制。在充分溝通的基礎上,在經濟狀況相對透明的狀態下,夫妻倆可以實行AA制理財,因為再婚夫婦的雙方不但要負擔各自父母的養老等正常開支,還要對不跟隨自己的子女盡到責任和義務,如果「財務集中」的話,容易因「此多彼少」等問題引發矛盾。所以,各自財務獨立的AA制對他們來說最合適不過。

  四、雙方共同分擔經濟壓力。許多再婚的女性,往往因為找了一個經濟條件好的丈夫,便認為找到了靠山,從而放棄了自己的工作和事業。俗話說「手心向上,矮人三分」,即使丈夫再有錢、家庭條件再好,再婚女性也要自立。這樣既能保持自己的家庭地位,也能分擔丈夫的經濟壓力,從而共同創造小家庭的美好生活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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